您当前位置: 首页>国防动员>人民防空

警告+罚款!衢州查处一起降低人防工程防护能力案

2024-08-07 09:08 信息来源:
字号: 默认 超大
打印

人防工程是国家防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危险来临时,能够提供安全的避难所,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对确保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它不仅是战时的避难所,也是平时进行应急演练、防灾教育的重要场所,人防工程的建设增强了人们的防灾减灾意识,提高了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然而相关工作人员在随机检查中,发现破坏、侵占人防工程的行为屡见不鲜。为提高社会公众对人防工程建设与维护的重视,确保其在关键时刻能够发挥应有的作用。省国动办、省司法厅(省综合执法办)联合组织开展了2023年全省人防领域行政执法最佳实践案例评选活动。

今天发布的案件为《衢州市张某降低人防工程防护能力案》,2023年7月5日,衢州市国动办在检查中发现柯城区某商厦人防工程存在穿墙打孔降低人防工程防护能力的违法行为,经调查核实后,决定开展立案调查,一起来看看!

案情回顾

2023年7月5日,衢州市国动办在检查中发现柯城区某商厦人防工程存在穿墙打孔降低人防工程防护能力的违法行为,随即发放整改通知书责令当事人于7月12日前整改完毕。

7月19日,经衢州市国动办现场复查,相应问题未按要求整改。

7月28日,衢州市国动办将线索移交至柯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在接到函后随即开展现场检查取证,发现当事人张某在2019年7月装修店面时实施穿墙打孔,其行为违反《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五项的规定,构成降低人防工程防护能力的行为。

8月2日,衢州市柯城区综合行政执法队员复查确认当事人已用混凝土封堵孔洞,违法行为整改完毕。

8月25日,衢州市柯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向当事人送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以降低人防工程防护能力对当事人给予警告,并处罚款1000元。当日,当事人向指定账户缴纳了罚款。

查处过程

2023年7月5日,衢州市国动办在检查中发现柯城区某商厦人防工程存在穿墙打孔降低人防工程防护能力的违法行为,经调查,确定违法当事人是某眼镜公司老板张某,其在2019年7月店面开业装修时进行的穿墙打孔降低人防工程防护能力。

本案中衢州市国动办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建立了沟通协调机制。从案件线索移交、违法主体的确定、行政处罚追诉时效、判断违法情节、判断是否造成损失等各个环节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和分析。互信、开放和高效沟通为此次案件办理提供了坚实的保障,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维护了违法当事人的正当要求与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影响。

启示建议

1、在查处此类案件时,部门协同配合至关重要,包括违法行为的发现、违法证据的采集固定、违法行为认定以及处罚结果等方面,两部门应紧密协同、配合处理。

2、出现降低人防工程防护能力的现象,暴露了一些单位和个人的法律意识淡薄,对人防工程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要加大人防基本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社会对人民防空工作的认知度。

3、注重整改结果,严格督促整改落实到位,确保人防工程的战时功能不受影响。

普法课堂

《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五项

禁止下列危害人民防空工程及设施安全或者降低其防护能力的行为:

(一)在危及人民防空工程安全范围内进行采石、取土、爆破、钻探、打桩、挖洞、开沟等降低人民防空工程防护能力的作业;

(二)在人民防空工程机动车辆进出和正常使用的范围内设置障碍或者新建建筑物、构筑物;

(三)向人民防空工程内排放废水、废气或者倾倒废弃物;

(四)毁损人民防空工程孔口的防洪、防灌设施,堵塞或者截断人民防空工程的进排风竖井或者管道;

(五)其他危害人民防空工程及设施安全或者降低人民防空工程防护能力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