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 首页>国防动员>新质新域

战争哲学视野下的无人机作战

2024-08-05 10:08 信息来源:
字号: 默认 超大
打印

战争实践永远是检验新作战武器、新作战理论、新作战样式等最有效的证据。俄乌冲突的现实反复揭示一个真理:无人机作战将成为未来战争的主要手段,推动着战争面貌和胜负规则的变化,甚至挑战着人类原有战争观念和理论。但无论战争工具如何变化,从战争哲学的角度来看,战争因何而起、由谁组织、受谁控制、用什么工具和胜负的关键因素等核心问题,其实并没有发生多少变化。

战争的政治本质没有变化

当今世界政治多极化、经济全球化、社会网络化、信息数据化、万物互联化、人工智能化的发展趋势,叠加民粹主义、世俗仇恨等,使得当代战争动因更加多元化、战争主体更加复杂化、战争手段更加多样化。无人机加入到战争工具中,并没有改变引发战争的政治本质属性。
克劳塞维茨说:“政治是孕育战争的母体,战争的轮廓在政治中就已经隐隐形成,就好像生物的属性在胚胎中就已形成一样。”只要阶级、民族、国家等政治集团的社会政治形态依然存在,必然会在人类社会的大交往中因利益而产生矛盾,这是不可改变的政治属性。从当前人类文明发展的程度来看,在相当长的时间内,阶级、民族、国家等政治集团是不可能消失的,这些政治集团的矛盾反而可能会越来越大。如俄乌冲突背后的俄罗斯同北约之间的矛盾,巴以冲突背后的犹太人同阿拉伯人之间的恩怨,以及代理人战争背后的利益交织,几乎是理不清、剪不断的。无人机的出现解决不了这些利益诉求、宗教冲突和民族恩怨。战争发起的根源与科学技术发展并不关联,政治仍是决定性因素。
无人机与战争史上过去的坦克、火炮、飞机、导弹一样,是以战争力量的损毁来实现战争目的,只不过与它们不一样的是,它以点对点的杀伤起到“点穴”效果,制造出损耗力量的巨大悬殊。如自杀式无人机摧毁坦克、飞机、舰船,主打的是效率比,倡导的是最小的代价换取最大的收益。如同机枪的出现对步兵、骑兵巨大的杀伤比一样,实现的是对敌方作战力量的精确打击。战争武器使用的逻辑起点是永远的,那就是战争控制。任何一件新武器系统、新作战手段、新作战理论的出现都是朝着战争控制去的,制陆权、制空权、制海权、制信息权,制无人机权等等,都有一个共同的词语:控制。
战争是一种国家行为,是政治集团之间的对抗。随着信息技术在战争中的运用,战争已经改变过去大数量、大规模、大杀伤、大破坏等“宏观”场面。同时,一些新概念武器、“杀手锏”武器、“网络黑客”等新型武器装备和打击方式将决定和影响战场的胜负,战争多了一个“键盘手”之间的较量。无人机武器装备无论如何智能化、小型化、微型化,但是研发这种武器装备的是政治集团,使用这些武器装备的也是政治集团。无人机广泛运用战场,不排除某些利益集团或个人具备了发动无人机作战的能力,如无人机恐怖事件,或者对某项设施、某个组织、某个个人实施硬杀伤。但这些背后都有政治利益集团在支持,区别只在于前台和幕后,组织对抗是战争的主要特点。

战争的底层逻辑没有改变

无人机加入战争,只是战争的工具发生变化,伴随着工具变化带来对原有战争理论的改变。战争因何而起、战争用什么工具、战争的终极目标等,仍然没有改变。
马克思说:“人们奋斗所争取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可见,一个“利”字,极为精辟地揭示了战争的根源。2500多年前,孙子曾指出:“兵以诈立,以利动,合于利而动,不合于利而止。”恩格斯直接点明国家或集团之间经济利益的争夺是战争的根源。
回顾战争的历史,战争从原始社会末期部落之间抢夺生存资料演化而来。在要么生存、要么死亡的生存法则指引下,抢夺与反抢夺之间形成了暴力冲突,这是战争的原始雏形,成就了战争主体“因利益而滋生的效益渴望”的“天然性”,决定了战争的起因。利益的争夺是战争发生的根本原因,战争的利益是多元的、多位的,从看得见、可测量的:有经济的、政治的、文化的、领土的、资源的等;从看不见的、不可测量的:有国家安全的、民族情绪的、宗教信仰的、个人情感的、生存空间的、理念输出的等。利益对于作战双方都是至关重要的,甚至关乎一个国家、民族、阶级等政治利益集团的命运,是存亡之道、死亡之地,不容作战双方有任何“懈怠”。因此,利益纷争既是战争的根本诱因,又是战争的物质基础,同时也是战争的本质属性之一。无人机改变不了人类背后的利益诉求,只要有战争存在就一定存在着利益诉求。
国家民族阶级之间的利益纠纷引发了战争,但战争自己不会进行战争,还要依靠中介。这个中介是人运用工具在一定时空内进行的“不是你死就是我活”的生死较量。在这种原始的“零和”博弈过程中,战争工具成为保存自己、消灭敌人的法宝。进攻武器和防御武器、进攻和防御成为战争中永恒的话题。争夺控制权、抢占制高点、消耗战争力是战争的法则。无人机作战仍然围绕控制权、制高点、战争力等支撑战争的力量开展,它没有改变战争哲学中的关于战争中介的定义,仍然是人运用工具进行的博斗,只是这个工具不再是战场面对面流血的冲突,但与战争史上出现过的其它战争工具一样,都是通过彼此的消耗、损耗来达成战争的意图。
战争是一种屈服意志的暴力行为。战争的胜负并不依赖于物质损失程度,而以精神状态强弱为衡量标准。古今中外两名最伟大的军事家孙子和克劳塞维茨不约而同把意志放在第一位,正是因为意志贯穿战争始终,意志力量的得失是战争胜负的重要原因。信息化战争已经把战争的触角指向了认知领域中的战争意志。信息技术已经开始注重通过“物理域”“信息域”向“认知域”施加影响。无人机加入战场后,同时在“物理域”“信息域”“认知域”三个领域发挥作用,在“物理域”打击人、武器装备、弹药物资、后勤保障等有形战争力量;在“信息域”阻断敌人信息传递、传递假消息、施加战争信息迷雾、迷惑信息真相等;在“认知域”采取直播“透明”战场,来产生“四两拨千斤”的心理震惊效果。三个领域共同作用,相互配合,最终是让对方无力量可用于战争,无信心继续恋战,实现最后意志的屈服,达成战争的目的。

战争的暴力特性没有减弱

早在春秋时代,当人们打仗使用的武器还只是杀伤破坏能力极其有限的长矛大刀的时候,老子就告诫世人“兵凶战危”,“不得已而为之”。今天,“面杀伤”暴力对抗局面被信息技术的“点杀伤”所代替,信息化战争中“点杀伤”将被无人机作战的“穴破坏”所取代,但仍然没有改变战争的暴力特性。
战争从来都是暴力的对抗,是流血的较量。无人机使战争表面上变得比过去“文明”,但并不等同于“仁慈”。无人机弹药具备自主化、智能化、精确化、高效化,能够摧毁敌方重要军事目标和民用关键设施的作战能力,反而对战争面的破坏更大了。无人机战争是人工智能较量、制空权争夺、战争力量消耗的战争,最大的变化是人退到战争的后方,具备一定智能的无人机代替战斗员进行空间侦察、信息干扰和实地作战。无人机作战不再是人面对面的战争,但其目标同过去的战争一样,以消耗战争力量为主体,变化的是从过去人与武器、物资,变成了武器、技术储备、生产能力等战争持续资源和力量。一旦双方都有生产、研发无人机的能力,无人机战争就不会停止,增加了战争的持续性和复杂性。
无人机战争中,高效比是其最典型的特征。如在正在进行的俄乌冲突中,随着冲突的持续和无人机的消耗,双方开始大量使用消费级无人机,这些无人机价格普遍在8000元人民币以上,控制距离在8千米左右,初期主要用于侦察和监视,为火炮打击进行校射,后期开始加挂手榴弹和小口径迫击炮弹,成为一种“迷你轰炸机”,在双方胶着的阵地战中频繁用于轰炸对方有生力量和武器装备。无人机战争使战争手段发生革命性变化,包括打击目标的多元、打击空间的多重,但仍然是以最后的炸药爆炸和动能碰撞造成破坏和杀伤的,是化学能、机械能的综合杀伤,智能的作用体现在目标的精确度和杀伤的性价比上,杀伤破坏仍然是其获取战果的主要方式。
无人机在战场上的广泛运用,让过去由人在地面、空中、海上进行的生死搏斗变成无人机在海陆空、电磁作战空间的争夺,使战争手段和作战样式更加多样化,使得战争指导者在力量上可以考虑运用战争力量还是非战争力量,在模式上可以考虑是打击力对抗还是认知力对抗,在手段上可以考虑是运用暴力手段还是非暴力手段,在方式上可以考虑是硬杀伤还是软杀伤等。暴力的范围没有缩小,且这种对抗是全领域、全时空、全维的。
总而言之,无人机战争作为脱胎于信息化战争母体的一种新战争样式,战争的方式手段呈现多个新特征。但不管是不变的部分还是变化的部分,都要加以科学辨识,既要重视这些新变化,也不宜夸大这些变化,更要从战争体系建设出发,积极应对,主动作为,牢牢掌握住战争的主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