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防协会关于举办人防工程
建设监理培训班的通知
湘防协[2011]6号
各市州人防办,各建筑工程监理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全省人防工程建设监理工作,提高人防工程建设质量,经研究,定于11月6日—11月11日在长沙市举办人防工程建设监理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及地点
报到时间:11月6日9:00—18:00
培训时间:11月7日—11月11日
培训地点:长沙市麓山宾馆。
二、培训对象。拟申报人防工程建设监理资质单位监理人员。
各资质等级对监理人数及技术职称要求、业务范围详见下表,监理单位应根据申报资质等级的需要,合理安排参训人数。
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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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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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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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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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建筑监理资质甲级,15名以上注册监理工程师,其中高级工程师5名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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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全国范围内各种抗力等级的人防工程监理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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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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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建筑监理资质乙级,10名以上注册监理工程师,其中高级工程师3名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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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本地区抗力等级5级及以下人防工程监理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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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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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建筑监理资质丙级,5名以上注册监理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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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本地区抗力等级6级及6B级人防工程监理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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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培训主要内容。国家人防办编著的《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监理》、《人防工程建设监理实务手册》。
四、组织形式。国家人防办委托全国人防工程监理部与省人防协会联合举办。
五、有关要求
(一)各参训企业参训人员报名表及参训人员汇总表,于10月25日前传真至全国人防工程监理培训部(联系电话:021-62773565,传真:021-62668935,62980932),逾期不再受理。报到时须交验本人学历证书、职称证、国家建设监理注册工程师或监理培训上岗证原件(备验)及复印件,一寸彩色近照3张,报名表原件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培训费。1800元/人(含专家授课、资料以及办证费等),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三)考试。培训结束前,组织闭卷考试,考试合格者报请国家人防办审核同意后颁发人防工程监理工程师资质证书或人防工程监理员上岗证书。
(四)曾参加全国第70期培训班,考试成绩不合格及因故未参加考试的学员,需补交280元补考费,参加培训,进行补考。
(五)各市州人防办接通知后,应及时组织当地符合条件的监理企业报名参加。
(六)湖南省人防协会电话:0731-88839895;
传真:0731-88839897。
附件:1、监理培训报名回执
2、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监理培训报名表
二0一一年九月二十日
监理培训报名回执
单位名称: (公章)
通信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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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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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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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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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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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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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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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 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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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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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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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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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宿间数(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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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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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需要住宿的人员,请在“住宿间数(间)”栏目下填上具体数字,在“备注”栏目下填上标间或单间,并注明是否包房;
2、报名期限:10月25日前;
3、将本回执传真至上海培训部,传真电话021-62773565,62668935。
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监理培训报名表
编号
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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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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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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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寸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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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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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
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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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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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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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监理
工作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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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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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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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监理
上岗证书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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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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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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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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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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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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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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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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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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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
专业
工作
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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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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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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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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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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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此表复印有效。
2、单位名称栏指报名者所在工作单位。单位加盖公章有效。
3、请随带学历证、职称证、建设监理资格证或岗位证书复印件各一份(随带原件备验)。